來源:
雷鋒,
1960年參軍,
62年8月15日殉職,
共當兵32個月。
當兵的經貼是:
第一年每月6元,12個月計72元;
第二年每月7元,一年計84元;
第三年只當了8個月,每月經貼8元,計
64元;
雷鋒全部軍令32個月,全部經貼=72元
+84元+64元=220元。
1、雷鋒留下共計200張照片,
有的還是生活照。
60年代初,
照這麼多相片是要一大筆錢的;
2、雷鋒為望花區成立人民公社捐款200元,
遼陽發大水捐款100元,
戰友小周的父親病重,
他寄去10元,
為一位婦女車票和錢丟失,
他又為其買了車票;
僅他這一小部分事迹就支出300多元。
明顯地入不敷出,
多出的錢從那裡來?
他貪污不可能,
他利用當兵的車輛搞「 捎、買、帶」也是不可能,
老百姓還沒有那樣的意識。
唯一的解釋:他是一個小偷。
[今天北京高考歷史題]:
問:黃花崗起義第一槍誰開的?
A.宋教仁
B.孫中山
C.黃興
D.徐錫麟
考生選C。
又看第二題:第二槍誰開的?
考生傻了,選了個B。
接著看第三題,第三槍呢?
考生瘋了,胡亂選了A。
考完趕緊拿出課本,
一看:答案全是C.
因為書上說了,「黃興連開三槍,揭開 了黃花崗起義的序幕」……
--微信摘文
原文鏈接:網文: 時政段子集錦——[質疑雷鋒的財富] - 情系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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