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1688澳洲新聞網
在又犯下兩項更嚴重的違章行為之後,酒駕慣犯司機沃爾什(Mitchell Walsh)再也不能合法開車了,因為警察直接取消了他的駕照。
據報道,這位33歲的珀斯男子是一名粉刷工,因在12月12日駕車超速40kms/h被罰款1500元,同時他的駕照被吊銷6個月。不到一周前,他被查到冰毒和大麻檢測呈陽性後,遭罰款近800元。
同時,沃爾什對11月1日在珀斯Hocking毒駕的事實供認不諱,他於12月下旬被罰款500元並吊銷駕照3個月。
他的犯罪記錄還包括:7次酒駕,8次無證駕駛,12次被吊銷駕照。
2003年,當時的沃爾什只有19歲,他撞死10歲騎自行車的女生米亨(Jess Meehan),他在現場酒精測試濃度為0.165,超出法定三倍,但陪審團稱這場車禍是無法避免的,他因此沒有被定罪。
周五,這名慣犯在Hakea監獄通過視頻連線出庭,稱最近一次超速是因為他沒有注意到限速標誌。他對法庭說,「我剛下高速,沒有注意到前面路段有限速。」
法官波特(Deen Potter)嚴厲抨擊他的駕駛行為是「天生就有危險」。
根據2014年道路交通規則(授權駕駛)第41條,他被永久剝奪駕照。交通廳長薩菲歐蒂(Rita Saffioti)稱,去年沃爾什還能被允許上路,令她感到「驚訝和深深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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