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1688新聞網
《國歌法》本地立法問題在香港鬧得沸沸揚揚,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早前率領訪京團拜訪基本會委員會主任李飛,會後引述對方指《國歌法》在香港立法「五個核心要素必不可少」,當中包括「將國歌教育強制引入至中小學」,儼如李飛「代言人」。一直被指擁有澳洲國籍的他坦言,不介意充當把中央想法傳遞給港人的角色;又重申自己既愛中國也愛澳洲,強調「愛國」與「效忠」的概念不應混淆。
在澳洲取得法律學位及大律師資格的馬恩國,曾在澳洲執業14年,2007年迴流香港執業,2014年初聯同一批有澳洲法律教育或執業背景的香港法律界人士發起創辦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並出任執委會主席至今。同年起,他連續四年以基金會的名義率領訪京團,拜訪國務院港澳辦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等官員。
周年「代言人」
馬恩國接受「多維新聞網」專訪時,逐一回顧四年訪京團的內容,當中提到2015年4月他率團與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和副主任張榮順會晤,當面建議中央以切合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語言制定全國適用的《反港獨法》,說到「反港獨法」四字時還連拍枱幾下以示強調。「如果立23條(香港就《基本法》23條立法),那個將是藍本!那時我已看到『港獨』在冒頭,當年23條因為什麼而立,因為國家安全呀!」
「他們(全國人大常委會)那時候正在制定《國家安全法》,我想可不可以把《反港獨法》納入為其中一部分,在香港實施?」馬恩國形容有關建議會後獲李飛「高度讚揚」。然而兩年過去了,立法建議卻好像石沉大海。「因為把這些東西(反港獨)納入人大(立法工作),要排很久;而且法例的措詞一部分在香港用,一部分在大陸用,也從未試過。」
2016年5月,馬恩國第三度率基金會代表團訪京,會晤後引述張榮順指中央對付港獨「要法律有法律,要槍有槍,要炮有炮」,但當日隨團參與會晤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卻指張雖然提過「槍炮」,但意思是中央已排除以「槍炮」解決問題,譚不久後即辭任基金會榮譽顧問。
雖然去年引述官員言論闖禍,但馬恩國今年11月代表團第四度訪京仍然繼續充當「代言人」角色,引述李飛指《國歌法》在香港本地立法時,必須具有「奏唱時會有禮儀並肅立」和「將國歌教育強制引入至中小學」等元素。記者問他是否想做李飛的「代言人」,他則認為做「傳聲筒」有其作用。
「香港人需要知道中央的想法」
「我覺得香港巿民需要知道內地官員和中央的想法,而不是經常把你的想法說給他們聽。他們有很多渠道知道香港巿民的想法,好像《國歌法》,不用說好多巿民都曾噓國歌,你估他們看不到?大陸不是封閉的,不是消息封鎖的,特別是官員。處理港澳事務的官員,對香港都是瞭如指掌。」
記者反問,知道與是否理解港人的看法,是否一回事?馬恩國不同意:「例如普選,有多難明?好深奧嗎?我又不覺得。你說要自己能選特首,不想中央選定一個或透過提名委員會揀一個愛國愛港的人給你選,這些很明白呀!我不覺得香港人有這麼政治複雜,這麼難看透!」
「(球迷)噓國歌,你不滿共產黨,不滿中國,不想做中國人,你便噓啰!好簡單而已!……你香港人有幾深奧呀……講來講去,就是不滿共產黨,不滿自己是中國(人),不覺得自己是中國人,覺得中國人是丟臉的,很簡單!對國家不滿,對社會不滿,對所有事不滿,你們的發泄而已。你有什麼事呢?現在共產黨拿槍來殺光你全家?搶了你間屋?不是這樣。」
可是,香港足球史上首次的噓國歌事件,正是發生在2014年10月正值佔領運動爆發後半個月的香港對阿根廷友賽,哪么人大常委會當年定下行政長官選舉高門坎提名的「八三一決定」,會否才是球迷噓國歌以至所謂「港獨」思潮滋長的導火線?
「美國令香港人對國家產生觀感逆差」
「不是『八三一』引致『港獨』思潮,這是中美在世界上角力,在中國經濟崛起成為世界一級強國的路途中,持『中國威脅論』的國家要達至圍堵中國的目的,利用香港作為反對中國崛起的棋子而產生的問題。」馬恩國指,港獨與中美角力「絕對有關係」,美國等西方國家利用香港《基本法》保障的自由,包括言論、集會、結社和金融資本流通的自由,在香港暗中從事顛覆中國國家政權的活動。
「美國中央情報人員可以用不同身份,來香港教育培訓『佔中』的管理層……用NGO非牟利組織的名義去舉辦課堂,教人怎樣編排、組織、分配人力資源,在佔中時怎樣統籌食物供應和水電供應,怎樣聯絡每一群組怎樣面對警察,怎樣控制自己言行不會被刑事拘捕。」記者問以上述指控的資料來源,馬恩國徑直就拿出一本2014年4月號的《紫荊》月刊,並著記者翻閱當中一篇報道。該篇文章指與香港多所本地大學有合作關係的「香港美國中心」,曾經舉辦「培訓」學生「佔中」的工作坊。《紫荊》月刊被指與香港中聯辦關係密切。
然而,球場內的噓國歌行為只是情緒發泄,也與中美角力有關嗎?「美國都是利用香港媒體,利用香港的新聞出版自由,放大(中國)國家的弱點,國民的一些醜陋面,令香港人對國家產生觀感逆差,對國家的發展、進步不去理解,(對此)漠視和不關心;而對國家的一些雞毛蒜皮的負面消息,就以偏蓋全地以為全國人民都是這麼醜陋,這樣就令到(香港)人不愛國啰!愛國是什麼?包容嘛!子女犯錯,你愛護他們,就包容他們啰?對吧?你不會踢他們出街。令到(香港)人不愛國,就反映在噓國歌、燒國旗等行為上面啰!」
「我們訪京團的其中一個功能,就是法律交流,香港很多律師都不明白(理解)大陸,(官員和部門)什麼級別、功能呀,什麼部委、發改委,這些他們都不知道。有些人對國內的司法制度和法律制度,不了解、不認識也不想知道。我們這個會正發揮到交流作用,如果有人想知,可以提供到一個平台供他們去了解。我們不是定位做傳聲筒,不過我們在訪京時,官員說了一些有關香港巿民關心的議題,我在會後向香港巿民解釋港人關心的事,何樂而不為呢?」
澳洲國籍與「個人意願」
不介意做「代言人」,目前身為山西省政協委員的馬恩國,又會否希望再上一層樓,出任全國政協委員,甚或考慮競選全國人大代表?「這些是國家安排。個人意願和國家安排都有一個磨合,這些我沒有想過這麼遠。有些什麼我能夠服務香港和國家,我都願意去嘗試。」
雖然目前內地法例未有明文規定,出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是否必須不能持有外國國籍,但近年代表委員的國籍問題已惹起爭議。記者問馬恩國這方面的「個人意願」怎樣,他靦覥地稱「這方面不好公開了」,但認為「愛國」與「效忠?」的概念不應混淆。
「例如出任立法會議員,有(參與)立法的權力,所以他一定要『效忠』,不可以雙重效忠,因此不可以有雙重國籍。但是『愛國』是另外一個concept(概念),你愛那個(對象)而不需要行駛權力的時候,你可以同時愛兩個(對象),對吧?你可以同時愛澳洲,愛中國,亦都可以愛香港。你可以希望這三個地方都好,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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