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古莉
中國聯通前總裁常小兵(資料照片)網路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中共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今天5月31日被保定市中級法院判處6年徒刑,並處50萬元人民幣罰款。法庭因一系列原因宣布對常小兵從輕判處。
據保定市中級法院解釋,常小兵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賄事實,有自首情節,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並檢舉揭發他人犯罪事實。常小兵今天當庭對法庭的判決表示認可,放棄上訴。
常小兵在1998-2014年期間先後擔任中國郵電部電信總局副局長,中國聯通董事長,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保定市中級法院指控常小兵利用上述職務的便利,為請託單位謀取利益,同時收受請託單位的財物摺合人民幣376萬多元。
常小兵1982年畢業於南京郵電學院,歷任南京市電信局副局長,中國電信總局副局長,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局長,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中國聯通董事長、黨組書記等職。
常小兵在2015年12月因涉嚴重違紀受查,他隨後辭去中電信董事長的職務。中紀委曾接到實名舉報信指控常小兵任中國聯通董事長期間,涉嫌向郭伯雄家族進行利益輸送,包括賤賣房產給一個私營企業,損失8億元國有資產,並涉嫌協助私營企業偷逃3.2億元稅款等。
來源:法廣
原文鏈接:中國聯通原董事長常小兵被輕判6年 - 情系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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