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1688澳洲新聞網
一名領養老金人士因在當地的海灘遛狗未系狗繩而被罰款1700多元。
據報道,54歲的泰森(Rex Tyson)當時正帶著他10歲的藍色赫勒犬Rocket在黃金海岸的沙灘上散步,因未系狗鏈而被罰121元。
泰森提出上訴,稱他的愛犬處於受控狀態,而他的手上也握著皮帶。但上訴沒有成功,他同時還被要求在原罰款基礎上,另需支付1596元的罰金用以支付市府的法律費用。
當天,泰森和Rocket沿著Cronulla Avenue附近的美人魚海灘(Mermaid Beach)散步時,他們被黃金海岸一位市府官員攔下,後者對他們開具了罰款。
泰森堅稱,Rocket在他身邊不吵不鬧,沒有給其他居民造成騷擾。
在黃金海岸,都有指定的無須系狗繩的區域,包括三個專門用於溜狗的海灘。
泰森稱,對他的罰款實則是在「搶錢」,遛狗者已經成為被攻擊的目標。
他說,「我認為他們是為了從那些在沙灘上遛狗的人撈錢,那天海灘上溜狗的每個人都被罰了款。」但法院不同意這一說法,稱泰森本就應注意到自己處在一個要求系狗繩的區域,他應該給Rocket套上狗繩。
法官豪登(Mark Howden)表示,「這並不是一個違法特別嚴重的案例。儘管如此,你在溜狗的時候還是應該給它繫上狗繩。」
他最終被罰款1717元,但沒有定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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